Tuesday, November 28, 2006

 是谁在妖魔化黄健翔?关于吴虹飞的十个疑问

 

  作者:黄猛
  来源: 网易体育专稿

  黄健翔与集美女作家、流行歌手、自由撰稿人于一身的吴虹飞闹得不可开交,
是因为后者的一篇尚未完成的采访在某报刊发引起的。此事的后果,已经远非两
个当事人可以控制,对于吴虹飞,我们需要问她:

  一问:为什么要将未完成的采访见报?

  作为黄健翔辞职后唯一专访过他的人,吴虹飞事后也承认,采访未完成就被
编辑催着截稿并出片。问题是,黄健翔与她达成口头协议,择日补充采访,但吴
虹飞却未经黄健翔本人同意就单方面发稿。新闻的魅力在于缺憾才是美,能够给
读者留出充分的联想空间,恐怕这才是吴虹飞急于将稿子发表的原因吧。

  二问:为什么没有向用稿单位坚持约定并求谅解?

  作为国内最权威的某周报,在此事中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根据吴虹飞
的交待,因为编辑催得急,所以才将没有完成的采访交给报社。那么,作为该报
社的特约撰稿人,也不是第一次做专访,为什么这次她如此粗心地忘了和黄健翔
择日再谈的口头约定呢?吴虹飞辩解说发稿前一直试图联系黄健翔,未果才遗憾
地将稿子发了。那么,作为采访重要消息源的董路,在吴虹飞不断联系黄健翔的
同时,董路也在联系她,询问采访的进展,但她为什么不接董路电话?

  三问:为什么见报采访内容会和事实出现巨大出入?

  引发黄健翔和吴虹飞论战的原因是采访内容和事实的出入,董路作为事件的
涉及者之一,第一时间对吴虹飞的撰稿方式予以了尖锐的批驳,斥其断章取义,
采用卑劣的手段给被采访对象设置陷阱。在黄健翔和董路的共同发难下,吴虹飞
的立场发生了一百八十度转弯,虽然坚持自己有录音为凭,但态度已经变得温和,
甚至称喜欢自己的采访对象。

  四问:为什么纠纷出现后,抢着进行自我澄清?

  有一个现象耐人寻味,那就是黄健翔发难后,吴虹飞第一时间就给予了回应,
除了堆砌了一大堆似是而非的辩驳文字,却拿不出强有力的证据证明自己没有断
章取义,只是在文末巧妙地丢了一句:我有录音。后来,她的反应频率明显比黄
健翔快,接二连三地写博客为自己造势。比较而言,黄健翔的动作要慢许多,除
了转贴了几篇董路的博客,就是几句赤裸裸的叫骂。吴虹飞如此心急,究竟是为
了什么呢?

  五问:为什么不敢正面回答黄健翔的诘问?

  对于黄健翔及其死党董路的诘问,吴虹飞的解释明显苍白无力,称自己不会
去看黄健翔的博客,她也觉得自己采访没有任何问题。既然事情已经发生,最直
接的方式就是主动出击,去寻找对方的破绽,可惜吴虹飞在采写黄健翔专访时无
限上纲上线的劲头迅速消失了,变得无比的矜持与委屈,她究竟对采访做了多少
加工,也只有她自己知道。

  六问:为什么会遭到李承鹏董路一致质疑和反感?

  除了董路,早在黄健翔辞职的当天,另一消息源李承鹏也在自己的博客中提
到了后来发表黄健翔专访的媒体,称其对该报记者反复骚扰,想从他身上挖黄健
翔新闻的行为感到厌烦。不能武断地认为李承鹏多日前厌烦的那个记者就是吴虹
飞,但可以确定的是李承鹏对该报的行为感到反感,合乎逻辑的是吴虹飞正是执
行了那家报纸的意图。经过曲解的报道见报后,董路们不发飙才怪!

  七问:为什么要将报道对象妖魔化?

  不可否认的是,吴虹飞不管是通过哪种路径,通过哪种叙述方式,无形之中,
她的报道给人的直观印象就是妖魔化黄健翔。这个既成效应她无法抵赖,她的行
文添加了很多道德层面的暗示,将黄健翔这个不堪心理重负,刚刚辞职的“病态”
中的前央视名嘴引向了有道德缺陷的人。很遗憾,吴虹飞的报道达到了自己的目
的,却让人对她的病态心理更加厌恶。

  八问:为什么你越描越黑,引发网友的声讨?

  清者自清,平面媒体对此的兴趣并不大,吴虹飞的自我救赎更多的是发生在
网上。网上虽然有不少批黄倒黄的言论,但更多的网友并不认可吴虹飞的伸冤叫
屈。吴虹飞越描越黑,很多网友对她标榜自己的做法进行了无情的批判,细心的
网友可以翻一下各大网站关于此事的跟帖,支持吴虹飞的人屈指可数,倒是附和
黄健翔的人居多。

  九问:为什么会被列入方舟子《不良记者名单》?

  非常有意思的一件事是,黄健翔一文的作者吴虹飞,正是方舟子《2005年度
不良记者名单》中的其中一位。在董路的博客里,也“及时”地将其作了链接,
黄健翔的博客里很快也将其链接出来。点开帖子内容,吴虹飞的入围资料如下:
《南方人物周刊》记者,入围原因是造谣、欺诈。吴虹飞女士,对这个问题,我
们想听听你的解释。

  十问:你有合法的全国统一核发的记者证吗?

  大陆媒体有严格的规定,自由撰稿人无权采访,从吴虹飞的身份可以看出,
她未必持有全国统一考发的记者证,如果是这样,她就没有权力对黄健翔这个公
众人物进行采访,奇怪的是,在吴虹飞的自我标榜中,她已经以同样的身份采访
了多个名流大腕,只不过因为和黄健翔发生的冲突,才让她的真正身份得以曝光。
以上的置疑也仅是猜测,如果吴虹飞持有全国通用的记者证,那另当别论,但如
果没有,我们只能视其为非法采访。这个问题,同样需要吴虹飞给予正面回答。

Sunday, November 19, 2006

江西理工大学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院长的学术造假

babyonefirst

柳瑞清,教授,江西理工大学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院长,江西省高校学科带头人。今天
查镁合金文献时,偶然发现柳教授大作有两篇完全相同的大作,后搜索其论文发现柳教
授大作24篇,一稿多投的就有10篇,还有捏造数据的论文。这样的人也能是江西高校学
科带头人?

捏造数据论文:

镁合金型材挤压模具研究,轻合金加工技术,2006,5:28-30
热挤压生产紫铜电脑散热片实验分析,稀有金属,2004,1:217-220

《镁合金型材挤压模具研究》的模具图完全来源于《热挤压生产紫铜电脑散热片实验分析》,
而且结论也基本相同,所以模具的研究就是假的。

一稿多投如下:

高温下几种铜合金流动应力的研究,上海有色金属,2003,1:21-23
高温下几种铜合金流动应力的研究,有色金属加工, 2003,1:16-18

铜合金引线框架材料的研究现状与发展,江西冶金,2003,6:80-83
铜合金引线框架材料现状与发展,江西有色金属,2004,1:31-34

铝合金高温流动应力的研究 ,轻合金加工技术,2004,9:45-46
铝合金高温流动应力的研究,有色金属加工,2004,4:14-15

铬锆含量对铜合金组织及性能的影响, 热加工工艺,2006,6:10-11
铬和锆对铸态铜合金性能影响的研究, 铸造技术,2005,9:800-803

镁合金AZ31B挤压成形工艺及模具研究, 热加工工艺,2006,4:45-47
镁合金散热片挤压成型工艺研究,铸造技术,2006,7:746-747

镁合金型材挤压模具研究,轻合金加工技术,2006,5:28-30
热挤压生产紫铜电脑散热片实验分析,稀有金属,2004,1:217-220

Monday, November 13, 2006

中国人并不特色:中医现象背后人性反思

太蔟

毛泽东曾在1940年为鲁迅盖棺论定,称他为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
革命家。这后来便是中国官方对鲁迅的正式评价。

其实,我们应该为鲁迅再加上几条:有意无意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心
理学家,一个无心的科学家。这是因为,尽管他终其一生,致力于研究、
揭露、抨击、改造中国人特有的劣根性,却误打误撞地发现了许多人类普
遍的心理特征和行为模式。洋版的阿Q、祥林嫂、华老栓、闰土、赵老太
爷、孔乙己,在欧美亚非拉大陆上,也是乱纷纷你方唱罢我登场,戏从来
没有断过,尤其在历史悠久、源远流长的发展中国家,以及传统与宗教仍
主宰着人们生活的国度。阿Q和堂吉珂德的比较研究,早已是严肃的学术
话题。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可能连鲁迅自己都没有意识到,隶属
于遍布全世界的人类这个物种的一个亚种的中国人的所谓特色,比起人类
共同的心理特征和行为模式,就如区分亚种的基因占整个物种共同基因的
比例一样,沧海一粟,微乎其微。

也许中华民族愿意成为一个独立的优秀物种,与其心必异的非我族类做一
个彻底的了断,可惜短短四、五千年的历史、几百年的闭关锁国,远远不
足以进化出一个新的物种。如果再与世隔绝个几百万年,或许可能,不过
那些番邦蛮夷、蕞尔小国、帝国主义野心狼并没有给我们机会,反而一次
又一次把我们推到最危险的时候,逼迫着我们不停地发出最后的吼声。

在这次中医废存大辩论中,中医信徒表现出来的人性,与以小布什为代表
的原教旨主义基督徒和以宾拉丁为代表的原教旨主义穆斯林,如出一辙。
那正是,非我族类,其心不二。经常被中医信徒数典的老祖宗们,又要在
坟墓里辗转反侧了。

活跃于二十世纪上半叶的荷裔美国历史学者兼作家房龙,曾著《人类的故
事》和反映人类思想史的《宽容》,对人类颇有研究。在《宽容》(三联
书店,1986)的后记中,他写到:

“我不很精通动物学,但我学到了一点关于人类的知识。当我
研究人类在所谓历史时期(在这段短暂的时间里人类记录了自
己的思想和行为)的行为记载时,我发现了什么呢?我发现从
开始到现在,人类从来就是‘群居动物’,只有当一个人感到
自己属于同路人结成的某种排他性集团,这个集团的成员都苟
合于自己继承的信仰、偏见、偏爱、恐惧、希望和理想时,这
个人才真正感到幸福。

当然,经济上的需要偶尔可能迫使某些人群,包括互相对抗的
部落,按照某种政治方式行事。然而这种安排总不能持久。真
正使许多人不顾艰难险阻和危险聚集在一起的原因,是因为他
们有许多泾渭分明的共同信仰、共同偏见、共同偏爱、共同恐
惧、共同希望和理想。

看一下从乔普斯和哈姆拉比到希特勒和墨索里尼的记载。各个
时代各个地方的情况都一样——每个团体、每个部落、每个宗
派、几户每个家庭,都坚持与邻居们保持一定距离,因为自己
都大大优越于旁人,没有共同理解或共同行动的任何基础。”

……

“对于纯种族的概念促使大多数部落和民族认为自己是独一无
二值得被称为真正的人民的人,这一点我就谈这么多吧。但这
只是一个细节,因为伴随这种奇怪的排外和优越的种族意识的,
还有对宗教、道德、风俗这些不同但至关重要的问题的特定的
信仰。结果,每个集团无论大小,都总是居住在壁垒森严的城
堡里,用偏见和固执这个坚固的屏障抵御外界和外来的影响。”

房龙在《宽容》中没有提到过中国,就“妄谈”人类和人类思想史,这对
许多中国人应是“大不敬”,很伤民族自尊心的。不过,即使房龙成了中
国通,遍读二十四史,再活到现在,历经民国、人民共和国加上网络中医
大辩论,他的归纳也不会有丝毫更改,证据反而又多了一条。知道我们具
有所谓“中国特色”的“偏见和固执”,不知他九泉之下(抑或天堂之上
),该是喜还是悲。

中医信徒的错误思想,其来源类型也无“中国特色”,早已被有洞见的科
学家概括。牛津大学进化生物学家、著名科普作家道金斯在女儿10岁时
写给她一封信,题目为“相信(某一件事)的好理由和坏理由”。他教导
女儿,相信某一件事或说法的好理由之一,是基于直接和间接观察的证据,
以及严密的推理和假说验证;而相信任何东西的坏理由,则有三,一是“
传统”,二是“权威”,三是“神启”。

道金斯也没提到中国,大概是不想伤害中国人民的自尊,抑或是他那英国
人骨子里的更高傲的自尊,使得他没把这个东方古国放在眼里。不过,中
医信徒们在懵懵懂懂中,又把自己送到了人家的枪口上。“传统”:我们
有,祖宗宝贵的文化遗产,博大精深的国粹,几千年前的经典;“权威”:
我们有,张仲景、李时珍、卫生部发言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官员、八十
多岁学术权威老中医;“神启”,黄帝、神农,不是神启,《黄帝内经》
哪里来的神奇?

不管有意还是无意,在偏见、固执和盲信上,中医信徒们并不孤独,而是
充分反映了普遍的人性,一种生活在信息时代的石器时代人的人性。无论
中医信徒们怎么不情愿,他们都是无法自绝于人类的。正像没有独立于现
代科学体系之外的所谓“科学”体系,就连那种“中国特色”、“民族特
色”的想法,都是毫无特色的。

孙猴子翻到无穷,也翻不出如来的手心。

Thursday, November 09, 2006

[原创]“70年大限”后该不该续费

文章提交者:老叶 加帖在 经济风云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70年大限”后该不该续费

私有住房土地使用权期满(所谓“70年大限”)后怎么办?这个问题被讨论了好几年。其实,原有相关法规对此已有说法。我国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年限届满,可申请续期,得到批准者可续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继续获得土地使权;而因公共利益需要不被批准者,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还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为何社会上似乎对此视而不见,一直在反复追问这个问题?一是这样的规定确有不合理之处,两个法规,前者与后者对是否能续期的规定似相冲突是其一,能否续期本有相当大的利益差别,不幸未获准续期又无补偿值显失公平是其二,最根本的问题是这些法规没有充分体现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宪政原则是其三。二是从利益集团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被反复提出,也说明相关利益者不满足于这样的规定,有更多的利益诉求。

就我对制度形成机理的认识,我觉得作为普通百姓,对这个“70年大限”问题倒用不着忧虑。住房市场化、私有化经历了二十多年,尽管没有人统计出房产占有上的基尼系数,我对房产占有的集中程度之高还是深信不疑,拥有强大话语权和影响力的官员和富人阶层占有的房产应该居于平均水平之上,解决“70年大限”问题这样的阶层更有动力,也更有能力。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有利于私房占有者的成文法自会水到渠成,我们大可抱着“天塌下来有高个子顶着”的心态“搭便车”,乐观其成。

《物权法》草案审议过程也应证了上述逻辑,而且对涉及“70年大限”问题的最新修订还可能大大好于一些追问者的心理预期。第六次审议之前《物权法(草案)》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的,自动续期;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支付土地使用费”。最新消息是,“自动续期”得到普遍认可,“住宅用地满70年续费”的条文则饱受质疑,在《物权法(草案)》的第六次审议时被删去。据称,其理由是为土地制度改革和物业税的实行预留空间。这一“删”若成定局,是否意味着强势群体博弈能力太过强大,已经超越了应得利益边界呢?在此不妨对此形成的利益结构加以剖析。

相关法律已明确:城镇土地实行国有制,住房用地批租的最高年限为70年。现在的住房市场是房地产商从政府手中“批发”来成片若干年限土地使用权建房,然后再“零售”给购房者。按理,如果人们信奉法律,购房者就应接受购买的只是相应年限土地使用权契约,住房价格就是在其土地使用权年限明确的预期下形成的。假设住房土地使用权届期续费条款被删,即使所有私房都收了规定期限的足额土地出让金,仍意味着所有存量私有房产拥有者是花70年以下的土地出让金购买到了更长甚至永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契约的这种重大调整无疑使现有存量私房所有者获得巨大利益。

所有权包括国家所有权都不能抽象化,应在经济利益上具体体现出来。然而,在住房体制改革的起点上就没有建立和落实全体国民公平分享国家土地所有权的机制,没有给相当部分的社会成员的居住权利提供应有的保障。事至今日,有论者提出“我们的居住权在哪里”、“我们的宅基地在哪里”,其背景就是,一部分人丧失了理论上应属于自己的宅基地,一部分人则通过“房改”、一次甚至多次的集资建房、购买不同地价基础(零价格的划拨土地、超低价的协议出让土地、招拍挂的市场价格出让土地)上的房产超额占有了宅基地。在已经失去“起跑线”的基础上,如果规定期满不再续费,必然形成这样的利益格局:无房者完全丧失了这一政策调整形成土地收益,持有的房产低于人均水平者没有足额分享到这种收益,而持有房产高于人均水平者则享受了超过自己应得份额的收益。所以,其结果是进一步加大了不同群体在国有土地利益上的分配不公。

有人可能认为这种不合理的利益结构现在还显示不出来,“70年太久”,现在不用操心。实际上不是这样,“不再续费”含有的利益会立竿见影地改变市场预期,增加需求,我相信这样的“利好”肯定会使房价“只争朝夕”地攀升上去。大量持有房产者可以马上兑现其收益,而无房缺房者也会相应增加现期购房负担。

至于以开征物业税作为不续费的理由,这是一些官员、房地产商、学者不断重复的说辞,他们甚至要求政府开征物业税就应取消土地出让金。这个理由是站不住脚的。土地使用费与物业税性质全然不同,不能混淆。前者是土地资产的一种市场价格,国有土地是全民资产,占有又不是均等的,理当谁占有谁支付这个价格;后者是一种财产税,是根据房地产财富占有量来明确公民的纳税义务,符合按负担能力征税的税负公平原则,而且还有限制过度占有稀缺程度极高的城市土地资源的功能。

国有土地利益分享上已丧失的“起跑线”很难找回,既得利益群体应该见好就收,不宜过度“越界”;后续政策也不宜过份迁就一些群体的要求,继续恶化本已失衡的利益结构。依此,我认为,《物权法》不应删除“土地使用权届期续费”的规定。

Tuesday, November 07, 2006

中医之争的几个现象

  作者:新发现

  方舟子:

  这里有挺中医的,有贬中医的,但我发现几个现象:

  挺中医的人中骂人的特多,贬低人的话特多,而贬中医的人几乎是不骂人的,
晓之以理,动之于情,讲科学的话特多,这是一个现象。

  第二现象,凡是,用很多内容来攻击贬中医的人的,估计是个庸中医。写得
有些档次的,估计是你的同行。

  第三个现象,凡是,用很短的不文明的脏话来攻击贬中医的人大多是小青年,
一腔热血,只顾爱国,不顾科学!

  第四个现象,用很多似乎很科学的例子、经验、回忆、听说、体会来驳斥反
中医的人,但,被真正的内行人一驳就没气了,这种人大多不是故意搞乱的。是
凭经验在说话,可惜,科学最终是不相信经验的。

  第五个现象,正宗的有素质的中医生反而很少在这里挺中医的,即使有也不
骂人的。其实他们心中知道中医到底如何的。

  有个人在这里留的言,我认为是很有道理的我把他摘录下来。

  反对你的人有这么几种:

  1 因国情,我国还有很多人素质不高(教科书就这么说的),他不是故意
和你故意不去,他确实是凭经验在反对你,你不必计较他.

  2 因利益关系失去良心在和你较劲,你因为触及了他的利益,他当然不会
罢休的,很多庸中医,当然包括正规的几个中医生,所以你对付那帮人要斗智都
勇.(注意保护自己).

  3 你的同仁不让你通过用此种方式来成名(你倒不一定想为此而成名),
但他会阻止你的言行的,对付这帮人我想你会有一套的,但也要都智斗勇.

  4 有的人看不惯你的所作所为,因为你没安他的逻辑思维行事,所以他就
出来发表自己的观点,对付这帮人我想你不必计较他,由他去吧.

  5 闹混水的,闲得无聊,随便发表意见,对付这帮人你就更不要当事了.

  希望你保重.相信你能成功(但你得有耐心,因为现在挺中医的太多了).

Wednesday, November 01, 2006

[转贴]权利退一步,退不出一片海阔天空

[转贴]权利退一步,退不出一片海阔天空
文章提交者:224 加帖在 文化散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权利退一步,退不出一片海阔天空
文/熊培云



几天前,一位摄影爱好者在自己的博客里发表了一组图片,题为“老外帮助国人提高素质”。这些图片因为详细地记录了北京街头一位骑自行车的美国老太要求驶入非机动车道的小汽车驶回机动车道,受到小车司机蛮横对待的过程,引起广泛争论。

据目击者称,这位外国老太因为看不惯一辆机动车驶上了非机动车道,于是充当了一次“交通协管”,微笑着将自己的自行车挡在了汽车前面,要求“越轨”汽车回到自己的车行道。然而,几分钟后,怒气冲冲的司机将老太的自行车“拎起来往边上一摔”,要求她“回你们家管闲事去,否则不客气”。即便如此,这位外国老太仍是不依不饶,终于使这辆失足的汽车“与秩序接轨”。

这个场景,或许会让人们想起电影《撞车》里的某些细节,甚至想到全球化视野下的某种“文化冲突”。事实上,我们已经看到有不少网民,斥责这位老太过于“霸道”,“想当国际交警”。不过,稍通情理者都会明白,具体在这件事上,真正“霸道”的是汽车司机,因为是他占用了非机动车道。诚然,全球化时代,人们四处游走,偶尔会在异域人文中遭遇观念上的冲突,但是权利本身并不冲突。因为在权利的天平上,每个人都有着相同的分量,每个社会都有着一以贯之的逻辑。

有人问,全国各地机动车违章驶入非机动车道的事随处可见,为什么只是因为一个外国人站到中国大街上“维权”,便会引起如此广泛的关注?短短几天,这组照片在网上迅速被转载,一些知名论坛的回帖超过数千条。如诸多留言所反映,这个小“冲突”激起了许多网民的反思,野蛮在微笑面前输得一丝不挂;与此同时,外国老太的出场,也让人眼前一亮———一个城市的出行文化不仅关系到一个国家内部的治理,同样关乎人类文明的进程,关系到我们如何脚踏实地、步步为营地建设一个有秩序的社会。

与此同时,外国老太的戏剧性出场,更像是一个象征与隐喻,它打破了中国人关于交通违章的某种集体无意识式的麻木。透过外国老太的“日常的反抗”,人们恍然大悟,原来我们的权利如此细腻,就在身旁。只是许多人习惯淡漠,即使失去了,也不曾觉得疼惜。

究其原因,可能一是因为维权成本过高(社会因素),二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心理因素)。所以,一个人在自己权利被侵害时,其选择的不是迎难而上,而是占了便宜似的做了“逃兵”。正是因为这种司空见惯的放弃,使这位不守秩序的司机,可以在非机动车道上牛气冲天,几乎“顽抗到底”。

权利退一步,并不会退出一片海阔天空。现代社会,人们已经越来越意识到,所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既不是医治自己,也不是改良社会的偏方。在大街上,苦于交通堵塞的司机走非机动车道的“省力”,以及机动车道的使用者对此视而不见的“省心”,只会纵容这种不合理的现象继续存在。如果我们相信“秩序即自由”,就不难发现,那种以侵害他人权利来救济自己的权利的行为,只会减少这个社会的权利总和,并使人人处于一种更不自由的状态。

当然,一桩发生在生活中的平凡无奇的小事,迅速成为一个热门的公共话题,足以见证这个社会的进步。传播技术的发展使人们有更多机会参与公共生活,只要人们睁开权利之眼,一切恶行与丑行,都会曝光于光天化日之下,并得到纠正。这种见证与纠错,无论其浩大还是渺小,都将是一个社会得以成长与进步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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