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September 08, 2008

金牌战略不是这么个挑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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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scutpump

  前几天看到有人在新语丝讨论奥运金牌的事情,尤其是看到唐吉珂德网友的
《意淫的“金牌战略”》以及风晨网友的《关于奥运冠军的联想》,真有点不吐
不快的感觉,毕竟这二位在文中似乎是意图代表除他们本人外的纳税人和老百姓
集体发表意见,我个人认为他们的观点至少不能代表我这个纳税人的观点,而且
在很大程度上也不能代表我周围同事和朋友的观点。我调查表明:我和我周围的
所谓“愚民”看到中国的金牌每一届都在增长,而当年的“八国联军”眼看着就
要出现加起来也没有中国金牌多的盛况,那种自豪感和成就感就是让我们每个月
再多买几张体育彩票或者多缴几毛钱所得税也是物有所值的。如果说这是意淫,
我倒更愿意说这是手淫——自己有快感就行,不伤害他人的情况下少量付出所得
甚丰,这又何乐不为呢?

  我认为,在中国股市、基金缩水一半之多,房市、车市萎靡不振,出口下滑
的悲观经济形势下,中国奥运金牌统计表确实能够起到转移大多数中国人注意力
的神奇作用,如果中国没有金牌战略,恐怕结果就如同印度一般——10亿人只有
那位CEO能“业余”获得金牌1枚,相比印度,中国金牌战略在悲观的经济前景中
振奋了人心,让大家坚信中国还很强大并受此鼓舞在奥运后继续在工作中追求更
高、更强、更快,进而获得房子、车子、票子的奖励,这有什么不好呢?至于说
官方媒体要把这种私利行为描述成冠冕堂皇的东西,那是媒体的通病,和事实只
是异曲同工而已。把媒体的宣传当真相看,把运动员的公关式表态当作他们的真
实想法看,进而由此挑剔这个现象背后的国家战略,那就太缺乏常识了!

  我的孩子现在1岁,我已经开始常带她去小区的游泳馆玩水,那个游泳池可
不是花费纳税人的钱,作为党校的体育设施,那是用党费的拨款建成的,不仅我
这个党员能有偿使用,我1岁女儿这样的非党员同样可以受益。我现在在想,奥
运后水立方开放了,我会带她去水立方游泳,我还会告诉她:有个美国人叫菲尔
普斯在这里一个人拿到了8块金牌,你也可以留着拿8块金牌的梦想在这里游下去,
这实际上是我的一个梦想。而在我1岁的时候,那时候是1978年,如果我的父母
有这样一个梦想那将是非常可笑的,但那时候刚好开始能够读大学并且是免费的,
而同时很多地区在经历了文革后连饭都吃不饱,培养大学生有其是文科大学生表
面看不也是浪费么?但我的父母还是竖立了让我读大学的梦想,18年后我果然实
现了这个梦想而且还超过我父母的期待读完研究生。我想,这就是中国梦——每
一代都期望下一代能比自己过得更好。这个梦想体现在奥运赛场上就是:我们每
一届都应该比上一届获得更多的金牌。如果这个梦想能够搭国家战略的便车实现,
那再好不过,比如包括70后之前的几代人的大学梦不都是国家战略的产物么?如
果没有国家支持,我想目前各地的体育设施都受益于体育彩票和财政支持,有了
明显改观,即使在边远地区,你也可以找得到合适的训练场馆向金牌梦逼近,至
少,你比那些在战火中训练的伊拉克运动员条件要好一些吧。北京等奥运承办城
市将空出更多体育场馆供中国业余选手进行个人训练,如果没有这样的奥运场馆
建设,你总不能指望在污染的河水中练习游泳、在高速公路上练长跑的中国业余
选手能拿奥运金牌吧?

  晨风网友在文章里似乎想说明中央财政投入到金牌战略是不恰当的,在彩票
和企业捐助的情况下,到底有多少中央财政拨款用于金牌战略我暂时查不到,但
我认为,即使真的有大笔中央财政拨款也并非就说明这笔钱是浪费。表面看似没
用的金牌战略对于体育经济的刺激恐怕当政者最清楚。美国的登月计划和中国的
航天计划实际上看似都是浪费纳税人的钱,但似乎都没经过所有纳税人同意(说
实话,任何国家的任何事情都只是少数纳税人决定的,中国的财政拨款在程序上
也是人大批准的,程序上也是多数纳税人同意的),但正是看上去没用的这些投
入决定了一个国家的实力。那些没有浪费钱探索太空、没有浪费钱获得金牌的国
家都是最容易挨打的。相比之下,同样采取国家金牌战略的朝鲜和古巴虽然弱小,
但这么多年,对他们恨之入骨的美国也不敢把他们怎么样,为什么,因为他们通
过体育、通过合作获得了其它国家的支持,他们用体育激励自己的人民要团结,
要坚持活到也能发射宇宙飞船、坚持到大多数老百姓可以把花费不菲的网球当
Game玩的时候。

  再退一步说,目前国家财政对运动员的财政支持有多大?按照公开的资料,
郭晶晶这样的资深运动员,跳水队给她的年薪是3万元人民币,其它1500万的收
入都是广告代言。实际上目前大多数优秀的运动员都能从广告代言中获得额外的
好处,这才是金牌最具含金量的地方。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央财政养一个职业运
动员的代价也就是3万元/年上下。能进入国家中央财政支持的运动员也就几千人
而已,他们一年的薪酬能浪费财政多少预算呢?各地省队的运动员当然由各地省
财政支持,但想必也不是什么负担。倒是业余选手参赛的中华台北今天有个得到
铜牌的女运动员兴奋得要死,为什么?因为她靠这块铜牌总算能求得一份工作了。
如果中国的业余运动员都是这个下场,你觉得还有社会公正在么?你自己花钱训
练给别人带来快乐,自己连生存都困难,这合理么?晨风网友所举那个举重冠军
当搓澡工的例子太极端,作为大字不识一个的运动员,她此前的悲剧人生令人同
情,但却有其必然性,但在今天的中国,这样的情况恐怕已经不会出现。藉着奥
运这类赛事的增多,将有越来越多的普通人有了健身和从事体育运动的市场需求,
这些运动员将能够获得真正的职业就业机会,这样一个良性的局面才是我们需要
期待的,给普通退役运动员一个合乎市场规律的退路,这件事在大学接过体校的
接力棒之后将会有显著改观。

  我们不是美国人,除了那些CEO和矿老板及某些特权人士及其家属子女,中
国实际上没有多少人有闲工夫业余进行奥运级别的体育训练。中国何时能从国家
金牌战略过渡到个人业余金牌战略,那是由经济规律决定的,在一个国家的GDP
水平没有达到某种程度的时候,你要求立刻大跃进式地进入美国、欧洲式的大众
体育阶段是不现实的。如果非这么做,印度已经做了表率——奥林匹克仅仅是
CEO等富人的Game,穷人连看的兴趣都没有。中国尚有不少农村娃在劳动中打下
良好的基础进而进行正规训练后获得金牌,但那仅限于举重这类运动。击剑、网
球、曲棍球、垒球、帆船、马术等这类比较昂贵的运动项目,如果不依靠国家支
持,你认为以中国普通人的收入水平,何时能够进行个人训练呢?至于球类,如
果没有俱乐部支持,别说个人,即使是国家财政支持,也难以达到与欧美俱乐部
运动员抗衡的水平。从这个角度来看,实际上欧美在业余和专业上也有取舍的。

  如果国家的金牌战略需要质疑,我想就在于需要浪费更多的钱进行全民体育
宣传和教育,让更多的人有机会拿起网球拍到场馆里打球并熟悉规则,进而避免
下次李娜们再用shut up来要求热情的观众“文明”观赛。但我想这个事情会在
未来20年解决,到下次中国承办奥运会的时候,我们会更懂得什么叫文明观赛。
我想,相比欧美用100年时间形成的文明观念,我们用50年就完成已经很不容易,
前面这30年进步看起来还是慢了,后面这20年我想会让欧美更吃惊的,正如房龙
先生在上世纪初所说:如果东方的睡狮醒了,我们只有自求上帝保佑的份了!

  实际上,正如此前网友所说的那样,全球举国家之力争夺金牌的并非是少数,
既然奥组委是要求各国家派选手参赛,那这些选手由国家支付费用进行训练也是
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事情,那种纯粹把这个当作Game的国家,我觉得那只是他们
的想法,并不能由此就证明认真对待这个Game的国家是浪费纳税人的钱财。正如
我前面所说,我认为4年中能带给我两个月快乐的这个Game让我一年支付几十元
税收,我觉得物有所值,至于可能有所谓体育官僚浪费了其中几毛钱,我觉得那
是纪检和司法机关的事情,和国家的金牌战略无关,即使没有金牌战略,贪污依
然会存在。从经济学来看,这种可能存在的贪污实际上就是成本,按照中国在体
育方面的进步,我个人认为这个成本并不高。

  唐吉柯德和晨风所赞赏的那种美国式的业余金牌战略其实看到的只是一个结
果,我相信20年后我女儿那一代中国也将出现很多业余金牌冠军,因为现在的小
学中学大学已经有很多体育特长生在为那些梦想努力。按照我能搜集到的数据,
美国在校从事体育训练的大学生有几十万人,考虑到美国很多大学是有高额奖学
金的,这些钱中的一部分恐怕也来源于美国纳税人。事实上美国从各个高校中集
结运动好手要比中国目前从各地海底捞针式的找运动苗子再培养要容易得多。正
因为如此,中国显然正在向着美国那种方式改变,单纯的体校在中国正越来越少,
城市父母支持孩子读体校得也越来越少,农村父母更是无钱支持孩子读体校。因
为如果有体育特长,在城市里是很容易进入好的中学或者大学的,至于农村,你
的体育特长可能确实面临被埋没得可能,但每个人都能发挥自己特长的时代可能
只有乌托邦里才会存在。目前各大学实际上正在接过体校的接力棒,继续用财政
拨款在高校内训练未来的奥运冠军,省得那些奥运冠军拿到金牌再回高校补课。
北京的重点中学几乎都有体育特长生,他们学习并不优秀,但体育很优秀,我们
不能指望体育冠军还都有其它主业可干,但至少他们都受过高等教育,这就是个
不小的进步。

  目前,如果说中国的金牌战略有值得质疑的地方,我觉得是过于强调金牌运
动员的私人生活,而对这项金牌运动本身的宣传不足,体育正在过分娱乐化和商
业化,并没有起到用金牌运动员去带动全民健身的目的。我最近去云南抚仙湖边
上的某县度假,那个小县城大约有15万人口,一个大的体育馆建设在郊区,目前
已经被卖给私人从事经营。据当地人说,从体院馆建成开始就很少有本地人愿意
去那里锻炼身体,大家更喜欢在去山上散步,去湖里划船,在小区的健身器材上
舒展一下身体。在一个小镇上建大的体育馆,这才是财政浪费,倒是最近几年学
校体育设施的改善和各地小区健身设施的改善才真正让老百姓获益。金牌战略如
果要扩大性价比,我觉得最有价值的是要用金牌去鼓励更多中国人加入到健身的
行列中去,让那些工作狂也能停下手中的工作走进体育馆,更多人参与到体育运
动中去,让更多城市的管理者意识到自己的场馆建设滞后于公众的体育热情,这
才会出现良性循环。

  最后说说我这几天的感受吧,由于我的公司恰好在奥运村旁,最近每天都能
看到不少大巴载着小学生去看奥运比赛。我想,他们中一定会有一些孩子受奥运
冠军的感染而竖立起拿冠军的梦想,按照目前的学校教育,你可别指望他们会为
了所为国家荣誉而拼命进行体育训练,但几千个孩子中总有那个几个会愿意为了
个人荣誉和梦想学习菲尔普斯,20年后,如果中国能够再次举办奥运会,我想中
国的金牌战略的希望就在这些孩子身上了。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拿到8枚
金牌的菲尔普斯今年就实现了儿时的梦想,我们的孩子20年后也有希望实现,即
使没有国家的财政支持,我以个人的财力应该也付得起这个学费,但前提是她得
有机会被某个梦想所鼓励,相比那些金发碧眼的金牌得主,我认为她更熟悉的中
国冠军面孔更有号召力,我想这是中国式的个人金牌战略,是在中国实现梦想的
一个途经!

(XYS2008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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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September 06, 2008

法学博士怎么连个诉状都不会写?

 

  王德怡

  新语丝2008年8月27日登了法学博士张良福的文章《起诉暨南大学及其校长
胡军在邱丹阳博士学位论文抄袭问题上“行政不作为”》。作者自称是个法学博
士,却连一份诉状都不会写,不知这博士是如何混的。

  1.原告:一般要交代其基本身份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住址等;

  2.被告如果是暨南大学的话,胡军校长只是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很显
然,将一自然人列为并列的被告,说明作者连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基本关系都不
懂。

  此外,应当交代被告的基本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地址,电话等),以方便
法院发传票。

  3.案由:国内目前没有行政诉讼案由的明文规定,但从法理上说,案由宜简
短且能准确反映争议,并要尽量寻找实体法的依据,如表述为“XX行政不作为”
或"XX不履行法定职责"等,如果自己真不会写,案由可由法院来确定。作者那种
表述方式显然欠妥。

  4.如果是起诉,写请求时就应当写“诉讼请求”,而非是申诉请求了。

  5.“责令”往往用于上下级之间。法院是司法机关,学校履行的是行政职能,
要求法院“责令”学校,至少表达上不严谨。至于表述方式,可依据法律表述为
“消除影响,赔偿礼道歉”之类的法言法语,而不宜用作者所用的政治语言。

  6.如果要求经济损失,起诉时必须计算出一个明确的数额,以便法院受理时
计算诉讼费。胡军作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其履行或者不履行职务的行为所造成
的后果由其学校承担,作者居然要求其个人也负赔偿责任,不知是依据哪门子法
律?

  7.建议作者写诉讼请求时用序号1.2.3标明。

  8.邱丹阳宜列为本诉讼第三人。如果作者认为邱丹阳侵犯了其相关权利,可
提起民事诉讼,不宜在行政诉讼中提出相关要求。

  9.至于“责令被告暨南大学及其校长胡军对邱丹阳的论文指导教师高伟浓予
以严肃批评和教育,并以此为契机,纯洁暨南大学教师队伍,严肃学术纪律,加
强学术道德建设,端正学风”,建议作者好好去了解一下什么叫“不可诉的行政
行为”!

  10.写完诉请后,在事实与理由部分应当紧紧围绕诉讼请求,详细阐述支持
诉请的事实与理由。作者写了部分事实,但显然这些事实是不够的,理由也是不
充分的。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里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
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教育部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
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只是个部门意见,既不是法律也不是行政法规,
不能作为法院审理和判案的依据。

  12.在我国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中,规定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
民人格健康权和财产权的,应当赔偿,但只限定在公民的医疗费、误工收入、残
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等直接损失的范围内,并没有包含精神损害赔偿
的内容。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作者的情况根本不适合主张精神损害
赔偿。

  13.还有,暨南大学是一事业单位,本身不是行政机关,之所以成为行政诉
讼的被告,是因为何种法律使其履行了何种行政职能?----作者对此都没有阐明。

  邱丹阳的行为应当谴责,但作者身为北大法学博士,写个诉状居然这等水平,
实在不应该。

Saturday, April 19, 2008

北京大学研究生复试搞黑箱操作

  
  本人参加了2008年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科社和国际共运专业的研究生复
试,复试完后发现有关安排极不合理,搞黑箱操作。

  第一、面试的时间极为仓促,面试时没有任何老师对同学的回答和老师的提
问作现场文字记录。

  科社专业7个人进入复试,按照要求3月24日上午8:00-10:00笔试《政治
经济学》,10点之后进行面试。实际上抽完题目后,第一个同学10:35才开始,
到最后一个同学11:42左右出来,平均一个人就8、9分钟。本人面试时因提出疑
问,陈述的时间稍长,就被老师多次要求,赶快结束,不要影响后一位同学。其
实加上最后面一位年轻女性老师作的3-4分钟的专门答疑,面试时间总共也不到
15分钟(从11点左右开始到11:15结束)。估计快到中午吃饭时间,北大的老师
们都比较饿了

  面试时,没有任何一位老师对本人关于面试题目的回答及老师的现场提问和
本人回答作现场文字记录;经过与其他同学沟通,其他的人也是这种情形。因为
是差额复试,7个人中淘汰2个,比例差不多到了30%,又是7位老师集体对考生
进行面试,决定其中2位同学的命运,这样的过程完全应该形成现场文字记录,
以备日后核查,不能搞没有文字记录的黑箱操作。

  第二、面试时根本没有什么现场打分和评议。

  面试开始前,一位姓孙的老师说要进行现场打分的,但是参加面试的同学都
没有见到什么现场打分,甚至连老师用于打分的统一规格的纸张也没有见到。

  其实一个同学面试完了后下一个同学马上就进去,几乎没有间隔,7位老师
也根本没有时间马上进行背后打分。当然有一种可能,就是7位同学全部面试完
了以后,7位老师再以超人的记忆力分别进行打分。7位老师与面试的同学素未谋
面,当场又没有作面试的详细笔录,过后还能凭记忆进行打分,这种可能性实在
太小。

  面试完后总的评议当然是有的,录取谁,淘汰谁,把谁的复试成绩弄成不及
格,确定好名单后,为了应付上面的检查,最后补一个打分记录,搞暗箱操作,
倒是有极大可能。

  因为没有老师的现场打分(不一定要当着学生的面来打分),在各个老师之
间事实上也形成了不平等。面试的同学普遍发现一位姓孙的老师可能是该学科和
本复试小组的负责人,说话的次数和提的问题要多一些,这很正常;其他老师偶
有提问,但是有一、两位老师可能由于资历较浅、职称较低,从头到尾都一言不
发。在这样的运作模式下,孙老师稍微联合其他一、两位老师,就不但能主导而
且能控制局面,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如果孙老师个人决定要把第一名(总分
411的)淘汰掉,以整个复试小组的名义来操作,差不多是易如反掌,其他老师
也就是一个陪衬。

  第三、复试中的笔试科目没有密封阅卷,内定好录取名单后,再反过来阅卷
评分,存在极大可能。

  我们7个人的笔试完全不同于同等学历的专业课加试,只要及格就行,学院
的网页上明确写明“复试中笔试科目为《政治经济学》,占60%,面试占40%”。
3月24日8:00-10:00笔试完《政治经济学》后,试卷马上到了复试老师的手中,
在面试的时候我们发现有老师在看他们的笔试试卷,根本没有密封。

  笔试的题目是在两个论述题中任选作一个,文科论述题评分标准可宽可严,
如果是密封评卷,无论给多少分也都认了。但是如果先确定好了录取名单,再反
过来给你一个设定好了的分数,那真是“哑巴吃黄连”了。

  强烈呼吁北大复试公开透明化,在公开已经录取的考生复试成绩的同时,也
公开被淘汰考生的成绩。

Thursday, November 15, 2007

出国困惑—传统观念与现代公民意识

]【冷眼】文章提交者:芦信韵 加帖在 心灵驿站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君子成人之美”与现代公民意识
芦笛
网友们经常说我刻薄,说话不留情面,像个嘴尖毛长、尖酸刻薄的男性林妹妹,不懂得“君子成人之美”。其实,我从小就浸泡在这种传统文化的培养液里长大,对这一套早就深入骨髓了。我虽然知道典型的儒家传统与西方公民意识颇有凿枘处,但只是在理智上知道,实践中却无法摆脱。我自己也毫不隐瞒这点,多次公开承认我是中国最后一个传统士大夫,在恪守私德方面完全是儒家那一套,只是反对把它当成宏观政治学而已。由于主宰了中国两千年的传统道德如今确实扫地以尽,以致某些当代“大儒”、“学者”把“介绍”传统文明当成了术士画鬼,爱怎么画就怎么画,反正“新人类”谁也没见过那东西,又看不懂古文,任他们说什么就是什么,所以我还是有必要把“君子成人之美”解释一下。
这条行为规范乃是孔老2早在两千多年前就为我制定下了的,据《论语•颜渊》:
“子曰: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小人反是。”
朱熹注曰:“成者,诱掖奖劝以成其事也。”
孔子那话本来说得颇模糊,所幸朱子解释得还相当清楚:君子必须诱导奖掖劝说他人成了好事,不能去坏人家的菜。佛家也提倡“隐恶扬善”,在佛教传入中国后,儒家这条原始教义更搀进了因果报应,变成了无数说部和地方戏曲的主旋律之一。那些劣等文学制作的公式总是那一套:某小人坏了人家的好事,“伤了阴功”,最终惨遭冥报。光是《聊斋志异》上就有许多此类篇什,更不用说民间那些“坏人衣饭,如杀人父母”、“坏人姻缘,如杀人父母”等谚语了。
到后来,这道德戒律便提升成了“静坐常思自己过,闲谈莫论旁人非”,“严以责己,宽以待人”。
总而言之,儒释结合后产生的一个重要传统道德伦理就是:道德批判的枪口应该指向自己而不是他人,更不能去破坏他人的好事,只能成全之。这些好事按其重要性似乎有个无形的等级(虽然没有哪部经典明确排列过):最严重的“伤阴德”的劣行似乎是搅散人家的姻缘,其次则是断他人粮道,再次则是挑拨人家父子兄弟夫妻失和。
如那段引文所述,我从小就浸泡在这种培养液中,这一套实在是深入骨髓了。如果后来的思想改造,我肯定给腊制成了父母叔伯那样“恂恂似不能言”的忠厚长者。不幸的是,晴天霹雳一声响,鲁迅取代孔老二成了“新时代的圣人”(毛泽东语),于是芦某便终于长成了这嘴尖毛长、尖酸刻薄的男性林妹妹的模样。
但这改造成果主要的还是赵本山说的“表面老化”,从小灌注进去的东西仍然留在深层,于是我便成了“内孔外鲁”的不良不莠者:闲谈确实不论旁人非,但那是为了当面怒骂之;如鲁迅一般嘻笑怒骂无所不为,却又决不会像他那样去诬陷顾颉刚。不仅如此,到了节骨眼上,我就绝对只会成人之美,“诱掖奖劝以成其事也”。
具有现代西方文明常识的人不难一眼看出,这套伦理教条确实有其合理性,但也如我指出的那样,它与西方公民意识颇有凿枘处。常见弊端就是国人很难对熟人朋友亲戚说“不”,因为拉不下情面,常常被人逼得干出自己过后内疚于心的违心事来。当步入老境时,过去作过的错事就会时时浮上心来,让自己转侧难安。
我作博士后的第一年,系里来了个大陆女博士生。因为没有多少大陆人,自然来往就比其他同事多。忽一日,她来家里找我,说她想把丈夫也弄出来,要我帮她伪造推荐信,由我捉刀,冒充他丈夫大学的三名教授,写出三封推荐信底稿来,由她用电脑打印在她丈夫寄来的该大学的空白信笺上,寄回给她丈夫,再由她丈夫伪造签名后,寄到这边大学来。她之所以求我捉刀,乃是因为她的英文写作一塌糊涂,怕露出马脚来,或至少影响这边大学的印象。
我当时听了心里就很不乐意:这完全是冒名顶替的诈骗犯罪,于是就推诿了一番。我不好说穿这是犯法勾当,只能说自己英文也是一塌糊涂,只怕要影响这边大学的印象。可她立即就举出我给她写过的工作电邮,说我的英文比国内教授的好得多,绝对不会出问题。见我仍然面有难色,她便说,她一人在外很不容易,非常盼望丈夫出来和她团聚。他们新婚不久就被迫离别,时间长了只怕要酿成悲剧,说到后来竟然是珠泪盈盈欲滴。我不禁想起当年在国外一人苦撑苦熬的辛酸来,心一软就点了头。当晚就一气呵成,伪造出了三封推荐信。她看后大喜,说写得非常之好,英文比冒充对象的好多了。但她意犹不足,删去了某封信里列出的一条微不足道的缺点,这才打印出来寄走了。没多久她丈夫也就出来了。
这事自始至终使我最感震撼的,是那女生彻底没有是非善恶感,压根儿就不觉得这么做有何不妥。看来某网友说的“生存竞争就是比谁更没良心”的确成了许多国人坚定不移的信条。
遗憾的是我无法接受这种新式人生哲学。当时干那烂事时心里就跟吞下蜘蛛似的不自在,日后就不断反刍出来,越想越觉得恶心,既恨自己当时没有硬下心肠来拒绝,又恨那女生使用“哀兵必胜”的情感讹诈手段,把我卷进这犯法勾当去。
正因为有此遗恨,我才在写文章议论中国人德性时,忍不住简略提了一下此事。就此被人抓住,反复提了不下10次,先是说我暴人隐私,待我指出除了当事人之外,谁也不知道我是在说谁,谈何暴露隐私,她又改口说我施恩望报,现在又成了“芦笛沾不得”的铁证。不管我怎么澄清,说那是我替人伪造推荐信的犯法行为,她都要坚持说我是替那人写推荐信。
其实我后来也确实为那女生写了推荐信,只是过去一直没说而已。在那位女生引起我的严重恶心后,她毕业后找工作,我还是架不住她的苦求,给她写了推荐信。仅此一端,就足以看出把握不住儒家“君子成人之美”之限度的流弊。
写推荐信本来也没什么,因为我虽然不是那女生的导师,但参与指导了她的工作,所以这本是我的义务。但西方的规矩是把被推荐人蒙在鼓里,直接发信给雇主。这位同志则是大陆作派,把我当成了她的秘书,要我写好底稿再请首长过目。
美不美,家乡水,亲不亲,大陆人。我实在拉不下那情面,便只好照办,并实行大庆“大表扬”的政策,尽可能美言一番。不料首长看了很不满意,说我在信中说她的英文尚不是很理想与事实不符。我说,别的可以撒谎,这可是瞒不过去的,要不说这一条,将来去面试人家一听就知道。她不同意,硬要说她英语极度流利,逼我把这话写在信里。我坚决不同意。双方争执了半天,好不容易才达成妥协──干脆删去那句话,压根儿不提她英文如何。但此后她还不满意,又挑了几个状语和定语出来,说我用的形容词不够份量,软磨硬缠逼我加码。我此时实在是受够了,又是恶心又是鬼火起,真想高喊:“我TMD不干了,你给我滚吧!”但人家关键时刻求我相助,我总不能真撂挑子吧?最后我只求此事赶快完结,便长叹一口气,如我大清在南京条约上一般乖乖签字画押,你让我写什么就写什么算球了。
这些折腾,让我对那位女生充满鄙夷和厌恶,人家当然也会有所感觉,于是作滥好人的最后结果便是成了仇人,让对方将我恨进了骨子里去。我把推荐信寄走后,她便再没来找过我,即使在路上见到也不理我。所以后事如何,我一点都不知道,就连她去面试都给蒙在鼓里。最绝的还是,她要走前两天,在系大门口碰上了我,破例地跟我打了招呼,问我要不要买她的车。我知道她那车刚刚给撞了,撞得很厉害,虽然修复了外表,毕竟伤了脊梁,当然不会上当,便婉言拒绝了。她就再没说什么就转身走了,就此神秘失踪。几个月后,她有事写信给她原来的导师。从他那儿,我才知道我的推荐信还真起了作用,她给那家公司录取了。她导师困惑地问我:她为什么要如此严格保密,找到工作后谁都不让知道?这是不是中国人的习惯?我只好无奈地耸耸肩,什么都没说。
写这些烂事,不是想诿过于人,也不是想事后追加无济于事的道德批判,只是想指出一条:中国社会之所以成了一个个钩心斗角斗成了乌眼鸡的烂样儿,在很大程度上是孔教为全民制定的行为规范人为制造出来的。这道理再明显不过:如果我像西方同事那样,对那位女生始终保持礼貌而疏远的关系,不把她当成同胞关心,她可能也就没有那勇气来恬然邀我共同犯法了。就算她提出来,我也不为所动,委婉然而坚定地始终不同意,那也就不会有后来那许多不愉快的事了。她就算不快,也只是一时的,我也就不至于后来反而成了她的杀父之仇似的。倘若此,无论是于公于私都两全其美。所以,说到底,“君子成人之美”于今仍然值得提倡,只是必须严格限制在现代法律与社会公德规定的公民责任之内。

Friday, October 26, 2007

从完璧归赵的故事看诚信的原理

     文:r8008 2007-10-18 http://r8008.blog.sohu.com/67564513.html     诚信,自古以来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信,也是当代公民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然而,我们也看当前社会上坑蒙拐骗与假冒伪劣等不诚信的现象时有发生。那么,为何象“诚信”这样的好品德有些人却不要呢?这背后必有原因。本文试图通过一个古老的故事,探讨决定人们行为诚信与否的因素以及建立诚信社会有关问题。     一、蔺相如完璧归赵的故事      让我们一起简要回顾这个古老的故事。     公元前283年,秦昭襄王(下称秦王)得知赵惠文王(下称赵王)有一块价值连城的和氏璧,于是向赵王提出以十五城换和氏璧,当时,秦王可能并无诚意,而是想假借交易之名骗得和氏璧。     赵王及他的大臣们当然也不笨,他们明白秦国的真实意图。但是,他们面对的是两难选择:答应了,怕白丢了和氏璧,不答应又怕得罪了强大的秦国,后果更不堪设想。真是左右为难。     对付强大的秦国,更需要的是智慧和勇气。蔺相如,恰恰就是具备上述两个条件的人。于是,赵王派蔺相如出使秦国。   在秦国的皇宫里,秦王拿到蔺相如带来的和氏璧。他交给左右美人和侍臣们观看,过了许久也不提换城之事。这个时候,如果是一般人,可能拿秦王没办法,但蔺相如不同,他略施小技,就让和氏璧又回到自己手中。他对秦王说:"大王,这块璧有个小污点,让我指给您看"。这时秦王并没有意识到蔺相如的真正意图。于是就把璧交给了蔺相如。这里,我们看到在智慧与谋略上,秦王不如蔺相如,蔺相如是智慧的强者。 接下来,蔺相如一拿到璧,往后退了几步,靠着宫殿上的一根大柱子,瞪着眼睛,怒气冲冲地说:“大王派使者到赵国来,说是情愿用十五座城来换赵国的璧。赵王诚心诚意派我把璧送来。可是,大王并没有交换的诚意。如今璧在我手里。大王要是逼我的话,我宁可把我的脑袋和这块璧在这柱子上一同砸碎!”说着,他真的拿着和氏璧,对着柱子做出要砸的样子。秦王怕他真的砸坏了璧,连忙向他赔不是,说:“先生别误会,我哪能说了不算呢?”他就命令大臣拿上地图来,并且把准备换给赵国的十五座城指给蔺相如看。 这里,我们又看到了蔺相如视死如归的勇气,这种勇气也是秦王没有的。所以,在勇气方面,蔺相如也是强者。最终,蔺相如凭借过人的智慧与勇气,把和氏璧安全地送回到赵国,完成了一次光荣的使命。     二、案例分析 1、完璧归赵的诚信分析     这个故事非常经典,其中很多道理耐人寻味。但我们现在最关注的是其中的诚信问题。在本故事中,与诚信有关的主要人物是赵王、秦王与蔺相如,现分析如下。     1.1 秦王与赵王之间的诚信问题     在本次以城换璧的交易中,秦王有两种可行的选择,即诚信交易与不诚信交易。诚信交易就是真的以十五城换璧,不诚信交易就是以十五城骗璧。按照当时的情况,十五城的价值与璧是基本相同的,所以秦王即使选择诚信交易也不会有什么坏处,但是秦王有更优的可行选择,那就是以十五城骗璧,这样的话,城与璧兼得。     相对而言,赵王则只有一种可行的选择,即诚信交易,以璧换城。当然,赵王还有另外一种选择,那就是不交易。但却是不可行的,因为得罪了强大的秦国,后果不堪设想。  那么,是什么因素决定了秦王可以随心所欲,既可以诚信,也可以不诚信呢?显然,是因为秦国是强大的,秦王是强者。     1.2 蔺相如与秦王之间的诚信问题     蔺相如与秦王之间的诚信问题发生宫殿之上的夺璧事件中。一开始,和氏璧在秦王手中。为了夺回璧,蔺相如说了一句话:“大王,这块璧有个小污点,让我指给您看”。这里,蔺相如说的是假话,显然是没有诚信的,而秦王却不知有诈,结果,璧就被蔺相如骗回去了。秦王以诚信的行为却没有得到好的结局。那么,事情为何会这样? 问题的实质在于,秦王貌似强大,其实只是武力上的强大,而在智慧与勇气上,却比不上蔺相如。因此,蔺相如能够凭借智慧要回了和氏璧,而又凭借勇气,让秦王不敢把璧再要回去。所以,在斗智斗勇的过程中,蔺相如是强者。强者通过不诚信的行为获得更多的或额外的好处。蔺相如与秦王斗智斗勇的过程也是完璧归赵这个故事的精华所在。     2、诚信原理  由上述分析我们看到,决定人们行为诚信与否的因素有二个,一是交易双方的强弱对比关系,二是是否一次性的交易。 2.1 交易双方的强弱对比关系 不论是在秦王与赵王之间,还是在蔺相如与秦王之间,强者是诚信与否的决定者。强者可以诚信,不会有什么损失,但更可以不诚信,则会有更多好处。比如,在秦王与赵王之间的交易过程中,如果不是因为有了蔺相如,赵王可能会白白丢失了和氏璧,而又拿秦王没办法。因此,交易双方的强弱对比关系是决定人们行为诚信与否的一个重要因素。   2.2 是否一次性的交易 在上述事件中,蔺相如以不诚信的行为从秦王手里夺回了和氏璧,而秦王本来也可能通过不诚信的行为从赵王那里骗得和氏璧,如果没有蔺相如出现的话。所以,在一次性的交易过程中,强者可以通过不诚信的行为获得更多的或额外的好处。弱者在一次性的交易过程中,虽然诚信,结局却是不利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经常会看到老实人吃亏的事了。 但我们也看到,这种不诚信的行为只能是一次性的。象本例中的蔺相如就不可能再一次以同样的方式把和氏璧从秦王手中骗过来,当然,如果给秦王再一次选择的机会,他绝不会再把和氏璧送到蔺相如手中。 因此,决定人们行为诚信与否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交易是否是一次性的行为,或者说是短期的行为。 总的来说,诚信的原理在于:在一次性的交易中,强者的最优选择为不诚信,弱者的最优选择为诚信;在多次的交易中,强者与弱者的最优选择都是诚信。具体见下表。 表2.1 人们行为诚信与否的判断表 ------------------------------------------- 是否诚信 一次性的 多次的 ------------------------------------------- 强者 否 是 ------------------------------------------- 弱者 是 是 -------------------------------------------  表2.1展示了人们行为在何种情况下为诚信。由表可见,只有在多次同质的行为中,人们的表现才是诚信的。 两点说明: (1)强弱的含义 本表的中的强者与弱者的含义是多方面的,既可以是武力上的强大,也可以是智慧上的强大,还可以是勇气上的强大,所以表面上的武力强大并不一定是真正的强大,就象武力强大的秦王在智慧与勇气强大的蔺相如面前也会成为弱者。 (2)一次性的含义 人类社会中,人们的行为既有是一次性的,也有多次的。比如,人去外地旅游某个景点往往是一次性的,看过一次以后,一般就不会再去第二次。所以,我们看到,旅游中经常遇到的卖假药、假玉等不诚信的行为。举个相反的例子,诺贝尔奖的评定一般要在成就或发明出来十年以后,这正是为了防止不诚信的行为,确保诺贝尔奖的质量。他们理解长期行为才会是诚信行为,时间会证明一切。 3 、诚信原理的其它应用 理解诚信的原理,对我们日常生活会大有帮助。现举几个例子。 3.1 借钱事件 借钱给别人是一个经常发生的事件。比如,有个朋友要向你借1万元,你是借还是不借?这可以根据诚信原理进行判断。假如你是强者,这钱可以借,因为如果你的这位朋友想赖账的话,你是有办法对付的,所以不怕他不还。如果你的朋友是强者,而且想借的钱比较多,那你处境就比较危险了,因为借的钱多就意味着不会有第二次借钱,这是一次性的事件,而且你又恰好是弱者。 3.2 政府与民众的诚信问题 政府与民众的诚信问题也是人们关心的问题。下面就用诚信原理中以分析。很多人认为当前社会存在诚信缺失的问题,而且还认为由于政府无诚信,导致民众也没有诚信。政府缺乏诚信主要表现在政策的随意与多变上,导致了民众无所适从。 为何这样呢? 其实根据诚信原理,我们不难看出,当前社会的特点是政府处于强势地位,民众处于弱势地位,而且代表政府的地方领导也经常变换,这就符合了诚信原理中的一条规律,即强者在一次性的事件中的最优选择是不诚信。可参见诚信判断表2.1。 那么,有什么办法能够让我们的社会走向诚信呢?怎样才能使政府不再是强者呢,一个十分有效的办法就是民选地方政府领导,这样的话地方领导的职位是来自于民众,则民众成为强者,政府就不敢不诚信。      三、结论  本文通过一个古老的故事,探讨了诚信的原理及有关应用的问题。诚信的原理在于:在一次性的交易中,强者的最优选择为不诚信,弱者的最优选择为诚信;在多次的交易中,强者与弱者的最优选择都是诚信。

Sunday, October 14, 2007

一流的厕所,一流的大学

一流的厕所,一流的大学
许知远



  董桥曾提到过一则有趣的故事。剑桥大学修缮一所新厕所,按照大学的学生传统,这所新厕所肯定将要受到那些年轻绅士的灵感污染的。所以聪明的学监索性把厕所的墙壁设计成黑板的样式,旁边放上粉笔,随时涂鸦,并随时可以擦去。这个学监简直就是大禹的传人,知道对于有些“洪水”只能采取疏导,而不是硬堵的方式。一般认为,厕所涂鸦缺乏艺术文化气质,主要源于地点与人物不恰当。剑桥是个极好的场所,光名字就已经堆满了书卷气,而涂鸦者又都是拜伦、牛顿的师弟们,再加上他们都年轻,这种组合实在让厕所徒壁生辉。

  北大的厕所文化水平不高。这可能是由于北大的卫生环境糟糕,而文化都是被舒适滋养出来的。王小波把布鲁塞尔的公共厕所称作“文化的园地”,除了因为这是多种文化的交汇中心,更重要的是那里的收费标准是一美元。这肯定是一个极舒服的场所。一美元的心痛再加上舒适的无所事事,思想与文化肯定会蓬勃而出。北大的卫生场所秉承中国的一贯缺点,无法提供给使用者以从容感。环境的不佳,让这些豪情与才情都过剩的年轻家伙们没有心情孕育出崇高的情感与深刻的思想。一般来讲,宿舍楼内的卫生环境最差,也因此这里的图画与文字都流露出一种形而下的趋势。一看笔记,就知道实在是穷极无聊,才把平时不好意思说的话厚颜无耻地写了出来。这里的记录充分体现了青春期的抑郁症状和渴望肆无忌惮的急切心情。字迹潦草慌乱,欠磨炼。我曾看到最有文化意味的一则笔记有这样一句话:“同学们应该牢记这两点:读圣经和保持大便通畅。”这句话让那个狭小的环境陡升入一个至高境界,我当时深为此公的绝妙想法而折服。后来读林语堂的《生活的艺术》才知道,这是一位美国大学校长的话。这位同学如果足够聪明的话,应该把《圣经》改为《论语》,似乎更有中国特色。

  老图书馆的卫生间曾经让我感动,那里曾经上演了有关北大未来出路的讨论。浅绿色的门上被密密麻麻地书写了若干争辩意见,句句呕心沥血。先是一组有关北大与清华比较的讨论文字,明显分为正反两方。先是蓝黑钢笔书写的一段对于北大正在衰落的忧虑感,感慨清华正在成为中国第一高校的事实。接着,一组黑色圆珠笔对此观点进行驳斥,声言北大如何如何领先,当时的激愤之情,可以想见。一行文字摞着一行,当然到最后,争辩改为谩骂,北大方声言要把清华改为北大工学院,而反方则要北大人认清自己的位置。文字笔记似有七八种之多,中英文夹杂。当然由于情况特殊,环境所限,争辩双方未能做到有礼有节,但是参赛队员对于北大的爱惜之情都是溢于言表的。新图书馆的卫生间修缮得明亮宽敞得多,同学似乎不再好意思往上写点什么了,这似乎也从侧面印证了北大学生越来越缺乏激情了。

  当年,因为读了张中行先生的《红楼点滴》,才抱了非北大不上的决心。似乎那些看似琐碎的吃住行,才真正传神地反映出北大所特有的魅力。张中行没有写过红楼的厕所文化,民国时肯定缺乏这种条件。可惜,《北大往事》里的那些家伙也没有提及。国外的社会学者在研究校园文化时,厕所文化绝对是重要一章。而一位牛津的教授只研究牛津教堂彩色玻璃的变迁就可以出一本专著,这的确可以显现出牛津的傲然气派。当北大有一天可以把厕所文学弄成一本研究专著时,彼时的北大也一定进入了世界一流。
  (李箐摘自海南出版社《那些忧伤的年轻人》)

有一种尴尬叫“主动求刑”

有一种尴尬叫“主动求刑”
文章提交者:风雪不留痕 加帖在 律师之窗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新闻回放:《信息时报》昨日报道:近日,深圳市警方在落实“轻罪打击机制”方面有重大突破,即公交公安分局对2次及2次以上扒窃作案、屡教不改而又达不到刑事处罚标准的盗扒窃嫌疑人决定劳动教养,最低1年,最长可达4年,有效惩治和震慑了盗扒窃违法犯罪活动。

  应该说,深圳市警方的这一创新举措,并非特殊形势下“从重从快”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非法治诉求,而是在《劳动教养试行办法》里都找得到严格的法律依据的。

  不过,看似重拳出击的举措,很有可能遭遇当事人“主动求刑”的巧妙回避。不妨先看一个真实的案例:江西有个小偷四年前偷了两根项链,公安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就由南昌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对其处以劳动教养,但小偷坚定地认为自己犯罪了,所以一纸诉状将南昌市劳教委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劳教决定,转为追究他的刑事责任。最终,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支持了小偷的诉讼请求,认为小偷已构成盗窃罪,确实该去坐牢(2007年8月23日《法制日报》)。

  听起来是奇闻,说起来是笑谈,但这样的事情就这样发生了。事实上,小偷放弃劳动教养的惩戒去积极争取刑法的惩处,也是基于自利最大化做出的理性选择。从时间跨度上来说,劳动教养一般是1—3年,在特定条件下还可以延长1年。相比较而言,刑法中五大主刑中的管制、拘役甚至有期徒刑都会在如此长的“刑期”面前相形见绌。管制虽然在期限上没有“优势”,但其对当事人的人身限制显然更轻,而拘役最长刑期不过1年。即便是被判处有期徒刑,还有3年以下,或者缓刑等可能性。

  深圳警方的“重大突破”,会不会遭遇如上述案例中小偷“主动求刑”的尴尬呢?这种可能完全存在。由是观之,如何确保劳动教养走出公安机关主导的行政化模式,如何实现其与刑罚的顺利衔接,都成为摆在立法者面前刻不容缓的工作。(志灵)

Wednesday, October 03, 2007

刘洪波:I服了YOU

  猪肉涨了,电话费都要涨。  中国电信宣布,拟于9月1日起,对国际IP电话调整价格,上调幅度最高的是打往19个国家和地区的费用由每分钟4.6元升至每分钟15元,升幅226%。  这肯定是中国特色的,因为调价时没有说“与国际接轨”。这意味着国际上的IP电话资费是下降或者平稳的,而中国的IP电话资费不能下降和平稳。为什么,不明白。凡不明白的事情,无法理喻的事情,“中国特色”解释之。  资费调整据报道是因为收支倒挂。我一年也不会打一个国际电话,但大约知道,无论从电信资费与收入之间的比例来看,还是从电信资费的绝对价格来看,中国的国际电话费用都是高的。这样还能“收支倒挂”,只能借周星驰的话来表达我的敬意:I服了YOU。  前几天很多人在说税负问题。国家税务总局说中国税负处于较低水平,《福布斯》说中国税负水平全球数第二或第三。  当然不能听《福布斯》的,说我们充满活力和希望,算你权威,可以请来开财富论坛,说我们税负高,肯定就不对,客气一点,没说你别有用心,只说你计算不科学。为了学习科学方法,我看了报纸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负水平的解说,数据、概念绕了许多圈,只有结论再明白不过:我们的税负水平“就是低,就是低,就 ——是低!”  我看到一篇文章比较中日税收。由于企业发展迅速,2006年日本的税收收入预期为50万亿日元,按比价计算,约相当于人民币的 31950亿元。同年中国的入库税款,国家税务总局报告为37636亿元,领先“企业发展迅速”的日本税收预期值17.5%。经济规模呢,日本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2006年GDP大约5.1万亿美元;中国居第四,大约2.6万亿美元。以如此巨大的GDP差距,取得超过日本的税收成就,我们的税负水平还说是较低。我不能不再次借用周星星的话来表示敬意:I服了YOU。  税收多了,应该有钱用了啊。但又不行,钱总是不够用,做什么事情都“财政投入不足”,“缺口很大”,所以不能不贷款,不能不收钱。贷款修路,收钱还贷;贷款办学,高价招生;贷款造医院,看病就要贵;电信要收初装费、座机费,通话费用要提高,移动通讯不能单向收费,这都是贷款使然。总之,钱还是太少太少。福利国家养得人懒懒的,老说要改,就是改不过来。我们却很果决,为了避免懒汉的出现,福利说不给就不给,一项项自己挣去。我看福利国家应该到中国来取经,以提高社会的勤劳水平。  大家都不当懒汉了,照说事情就好办了吧,可还是不行。现在官员见识广,出国多,达到一定级别,每年都要出国考察的,只要不因为假邀请被拦截,都可以回来做考察报告。从报告来看,发达国家民众素质高,让人眼热得很。看,那些懒汉又成了高素质的人民。这使我有时候很担心,担心他们一不高兴就不领导我们,而去领导那些高素质的懒汉加人民去了,我们可怎么办呐。遗憾,高素质的人民又没有给他们发邀请信,使得他们还是不得不与这些勤劳又低素质的人民为伍。而且我听说,私下来看,他们还是热爱这些低素质的民众的,因为只有在这里,才可以体味到什么是尊贵,什么是权柄,随便花一块钱都不行,那才没劲呢,何况事情搞不好了,有低素质的人来顶缸,真是再好不过的。  税要多收,事要少办;用钱要爽,办事要磨。特色要会讲,接轨要有利。懒汉不能养,当官可自肥。生计要靠自己,摆摊则要取缔。勤劳是民众的美德,舒坦是做官的福利。如此等等,便是特色社会。我的敬意如滔滔江水,幸福感如浩浩海洋:I服了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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